莱芜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莱芜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莱芜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据悉,莱芜市医保报销的比例分为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三种。
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普通门诊
比例: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
城镇职工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进入统筹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和门规医疗费。
1、起付标准—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9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
3、大病医保报销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下限为90000元,报销的比例为90%。比较2016年莱芜市大病报销的比例为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报销的起付标准为90000元-20万元。
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各级财政给予补贴。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如果居民基本医保补偿之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也就是说,基本医保报销后,如果还有超出1.2万元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二、莱芜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