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六安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六安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诊所等)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普通门诊起付线和年度基金报销限额分别为40元和13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免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不含一般诊疗费),年度基金报销限额为260元。
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500元),报销比例7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0%。
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报销比例70%;1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0%。
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55%。
上年度次均费用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是指某医疗机构合理收治病例的次均住院费用达到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次均费用的80%以上,按上一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具体医疗机构由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封顶线执行省内医疗机构30万元。
二、六安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