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温州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温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温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自负6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万元(含)以下部分)
1.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
4.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 元(含)以下)
1.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自负6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
二、温州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温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市民,在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或购药,其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的部分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支付。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规定记帐。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特殊病种、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费用
(4)其他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到温州市外诊治的,须由辖区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
报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已开通金融功能或用于支付的其他银行卡)
2、原始医疗费发票(收据);
3、医疗费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或医生盖章);
5、 门诊病历(包括特殊病或慢性病病历);
6、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盖章);
7、其他材料包括:
(1)医疗证明:急诊留观证明(医院急诊科、医保办盖章)、急诊记录;
(2)登记审批凭证:转外就医登记凭证、异地安置登记凭证、临时外出急诊审批单、外伤经过(未刷卡原因)说明;
(3)公务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书;
(4)低保补助:低保证、户口簿;
(5)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用于确定赔付比例)。
报销流程
1、 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检查参保人报销资格。如没有报销资格,退回参保人提交的材料,告知参保人或其代办人不能报销原因;
2、如属临时外出就医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急诊认定》,作急诊认定;
3、如属外伤或未刷卡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说明外伤经过或未刷卡原因;
4、业务人员受理参保人递交的材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温州市区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收件确认单》(一式二联)上签字确认,业务人员交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
5、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即时完成审核和结算;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结算,完成结算后代发银行在5-7日内完成参保人市民卡或其他银行卡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