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户口什么时候实施 广州户籍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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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户籍政策出台:农业户口自愿转居均予办理

  8月1日,不仅是广州积分制入户的开闸时间,也将是《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启动时间。在国务院户籍改革意见出台后,由广州市发改委、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昨日发布,今日实施。

  作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中最后一个工作指引性办法,该细则第一时间响应了国务院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的号召。率先明确广州农业户口人员自愿申请转为居民户口的,均给予办理。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将为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等特殊艰苦行业另辟入户渠道。夫妻一方为广州户口的家庭团聚类入户广州门槛也将大大降低。

  艰苦行业人员有专门渠道入户

  在确定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的同时,广州也在考虑为特殊领域专业人才和艰苦行业一线员工开辟入户广州渠道。此次实施细则的第八条就明确规定了,要为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专门设置入户渠道。只是以行业、领域入户将实行总量控制,纳入发改委年度人口计划的统筹安排。

  按照方案设想,特殊行业和艰苦领域的人员入户,需要同时满足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从事该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同时具备该行业的从业资格。目前,该细则尚未明确制定,年度补充入户条件(包括人员遴选原则、具体标准、选取程序等)和年度指标还没有制定,需要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拟定,审议通过后再另行发布。

  按照方案,这些行业入户方式也将采取入户指标数量限制。做好规定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拟入户人员的推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按引进人才申办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办。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家庭投靠类入户降低门槛

  夫妻一方为广州户籍,另一方则非广州户籍人员。入户广州门槛,将随着细则实施而大大降低等待年限。以往这类情况,非广州户籍一方需落户广州时,需在婚后5年方才可以申请。而在新的实施细则里,婚后两年就可以解决这类家庭的入户难题。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只要符合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或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三项条件之一,广州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入户也属于家庭团聚类入户。细则中父母投靠子女的政策设置变化不大,但对于子女投靠父母的依然放宽了年龄限制。只要前来投靠的子女年龄在25周岁以下,且未婚未就业也可申请投靠入户。按原有政策,子女投靠只限于学龄期子女。

  允许街道、企事业单位设集体户

  准予入户广州,也要让入户者(尤其是无房者)有具体的落户点,细则考虑到了这类情况,并提出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除街、镇外,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单位也可设立集体户。

  “考虑到单位集体户设立的门槛较高,人才市场集体户和学生集体户有自身特定的接受要求,拟推行的街道集体户的意义显得非常重要,可以有效解决无房者的落户问题。但是试点何时开展、何时在全市所有街道实行,集体户的学位等公共服务资源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还是个未知数。”余梁等户籍专家表示。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同时表示,符合规定的持有本市蓝印户口人员,应于8月1日起2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申办转入本市居民户口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艰苦行业专门渠道

  45岁以下干满3年艰苦行业人员将可通过专门渠道入户

  要为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专门设置入户渠道

  家庭投靠类入户降低门槛

  投靠配偶

  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个,就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投靠父母

  未婚未就业子女年龄25周岁以下也能随迁入户,而在此前一般只限于学龄期子女。

  “居转农”不易

  仅两类情况允许

  实施细则对于农业户口、居民户口之间的转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广州农业户口人员自愿申请转为居民户口的,均给予办理。对于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市外农业户口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时,可直接转为居民户口,属迁入本市农村的,应提交迁入地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书面材料。

  农转居想转就能转,但居民户口迁入农村转变成农业户口,却属于广州严格控制类型,除因考取大中专院校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不超过两年且找不到工作的原本市农村户口学生(现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口内);养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农业户口的被收养儿童随养父母迁入,且征得当地村委会同意这两种情况,其它一律不得办理居民户口转农业户口手续。

  遗留问题

  集体户人员与友人搭户仍未解决

  实施细则还对市内户口迁移问题进行了规定,且与原有的办法没有太大区别。市民在发生住房调整、投靠市内直系亲属、离异等状况时,允许其在广州市内迁移户口。

  但对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无房户籍人员来说,之前受关注最多的允许人才市场集体户直接迁移至非直系亲属的搭户问题,在新政中依旧没有得到落实。“此举可能会对已经被迫开放结婚,但又不能给小孩落户的人才市场集体户的管理带来新的隐患和冲突。”

  人才市场集体户结婚难的问题,已经通过文件形式得到了缓解,但该群体婚后生育的子女入户又有了麻烦,“没有房产让他们落户,又不允许他们外出向朋友搭户,他们的户口就还得待在人才市场集体户上。从这个意义上讲,街镇公共集体户将成为他们最重要的归属地。”

  入户办理贴士

  凡经批准在本市入户的人员,办理登记迁入手续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登记入户地址: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行政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公民有义务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变化项目,如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迁入本市人员及本市居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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