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退休年龄的政策
美国退休年龄很自由 大多数人喜欢延迟退休
看点
美国社会保障计划最核心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税”,约占总体资金来源的85%。社会保障税由雇员和雇主各自缴纳50%,工资收入特别高的人存在一个纳税基数上限,纳税人员包括一般企业或非企业机构的雇员以及各种形式的自行雇佣人员。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退休年龄的上限,个人对退休年龄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在美国学校、智库、咨询机构、企业等经常可以见到年龄接近,甚至超过七旬的老人在精力充沛地工作着,有时还会碰到80多岁的老人仍在发挥余热。美国媒体报道称,80%以上的美国人都希望延迟退休。多数人表示是为了健康,因为漫长的退休生活会让人止步不前、懒散、苦闷等,不少人希望继续自己心爱的事业。多数专家认为比较健全的美国养老金制度才是美国人喜欢延迟退休最重要的动力与保障。
美国养老金计划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经过不断演变、发展与完善,美国养老金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国家、雇主和个人为“三大支柱”的多层次养老金体系。
第一,政府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计划,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放心保)制度,它是美国目前覆盖面最广、最基础的养老金制度,囊括全美96%的就业人口,也是整个美国养老金体系的基石。它是政府建立的全国性养老体系,其目的是使每一名工作的人在退休后能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计划最核心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税”,约占总体资金来源的85%。社会保障税由雇员和雇主各自缴纳50%,工资收入特别高的人存在一个纳税基数上限,纳税人员包括一般企业或非企业机构的雇员以及各种形式的自行雇佣人员。社会保障税与其他的政府收支完全分开,单独进入联邦社会保障署设立的“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后者就是政府发给民众养老金的来源。比如,雇员工作时每月收入超过1160美元可以计算点数,每年最多4个点数,满足40个点数也就是工作10年后就可以在退休后从联邦社会安全局领取每月1000美元左右的社会保障福利金。
第二,由政府或者雇主出资,带有福利的雇主养老金计划。一方面,它包括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是指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为其雇员提供的各种养老金计划,另一方面,它也包括企业及一些非营利组织和机构为其雇员提供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雇主养老金计划基本都是采取待遇确定型模式(DB),即雇主根据雇员在本机构的工作年限以及退休前工资等项指标,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确定其退休金标准并支付养老金。自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1981年美国《联邦税法》的条款中明确规定政府机构、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类型雇主,为雇员建立积累制养老金账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后,越来越多的雇主养老金计划开始采取缴费确定型模式(DC)。其中,DC型计划最著名的就是401K计划,即在雇员任职期间,雇主和雇员按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向雇员的个人账户缴费,待雇员退休后,账户中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作为雇员的养老积蓄。目前,雇主养老金计划主要有DB型与DC型两种模式,两者各有优势,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