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今天沧州地震最新消息,沧州地震带分布高清图
震减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在国家、省防震减灾规划框架指导下,充分考虑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和面临的新形势与需求,全面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为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地震科技支撑与安全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近年来工作进展
“十二五”以来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尤其是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中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监测强震台网和沧州西地震台升级改造项目顺利完成,河北地震社会服务工程项目和中国地震背景场项目(河北沧州4个强震台)建设全部验收达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效提升,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拓展,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宣传不断普及,整体工作成效明显。
1、防震减灾管理指挥体系得以健全。近年来,随着政府换届和人事变动,我市及时调整和充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完善了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使我市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得到不断的完善与提高。
2、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系统有效提升。加强数字化地震台网的维护更新,确保测震仪器、前兆观测仪器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实现了观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数字化与智能化,确保了各观测台站网点数据资料传递连续、准确、安全、保密。注重加强现有地震观测台站网点建设和计算机通讯网络经常性管理工作,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帮助一线人员现场解决在地震观测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沧州市地震监测强震台网项目(河北省第一个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强震台网系统,新建强震台网中心和10个强震台(含1个强震台改造)。该项目还整合了沧州地区原有的4个强震台和4个测震台的数据,实现了强震和测震数据的有机结合)和沧州西地震台升级改造项目(全省第一个市级具有监测、地震应急及宣传教育功能于一体的有人值守综合地震台)建设完成。使我市的地震监测能力和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地震安全评价结果抗震设防,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推进,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显著提升。我市投资900余万元完成了城市地下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重点建设项目,为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和工程建设提供了依据。防震减灾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4、地震应急准备保障措施更加有力。2013年度对《沧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按照“一队多用、资源共享、专兼结合、警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沧州军分区、生命线工程单位和河北省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炮兵团,组建了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市政、建筑生命线工程(水、电、气、通信)等抢险抢修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地震局积极筹措经费,购置了地震现场工作队专用应急救援装备,GPS定位仪、卫星通讯电话、应急通讯、现场作业包、应急管理升级软件等设施设备。充实完善了“三网一员”等数据库,并适时进行调整,为地震灾害速报与评估奠定了基础。“十二五”期间,在市教育局和地震局的指导下,组织多所中小学校和部分社区广泛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演练活动。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要求,克服人员较少、资金缺乏、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重重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在沧州市区建成市长丰公园、血站游园2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在狮城公园等4个大型公园悬挂了避难场所、卫生间、消防、应急出入口等各种标示牌。
(二)存在的问题
1、地震预测预报关键技术研究薄弱,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尚未建立,向社会提供的强地震报警服务有待拓展,地震观测环境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维修力量薄弱、系统运维投入不足。
2、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意识有待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投入机制、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和新媒体利用开发仍需强化与完善。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对能力有待提高。市县地震工作部门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地震专业人员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待拓展。社会地震风险水平依然较高,地震保险工作有待完善。
3、公众地震应急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装备保障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管理、应急基础信息和数据库建设、灾害风险评价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存在不足。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仍不能满足科学、有序、快速的地震应急新要求。部门、行业和社会之间应急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应急资源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合作机制存在技术壁垒。重大地震灾害应对处置经验缺乏,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和训练投入不足。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地震应急救援力量保障和远程机动能力尚不足以应对大震巨灾。
4、地震科普馆所基地建设与公众需求不相适应,地震宣传作品、宣传手段、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改进,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从对历史地震活动的时空演变规律研究和近年来的震情看,地震频率在增加,强度也在明显升高,表明强震进入新一轮活跃期,地震形势相当严峻,我市面临着潜在地震灾害的威胁,特别是东部渤海海域被列为全国地震值得注意地区。我市还处首都圈地区地震危险重点监视防御区范围内,加之我市有沧东断裂带,直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更加剧了日趋严峻的震情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镇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建设速度加快、高层建筑剧增、人口密度加大,如果不注重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不重视防震减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一旦强震发生,势必给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易引起地震次生灾害工程带来重创,势必严重影响和阻碍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因此,能够使未来地震的风险可以预期、地震灾害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震灾害恢复周期大大缩短,保证地震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显著减少,是目前防震减灾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三、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相融合发展,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以供给侧改革为契机,强化地震部门自身能力和全社会综合防御能力建设,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加快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统一领导、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站在战略高度,推进城乡防震减灾事业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逐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震灾安全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强市兴县富民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地震科技支撑和安全服务保障,全力促进《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统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了各级政府地震部门重要职责,明确了执法主体,依法做好地震安全工作是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防震减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诸多部门,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管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防震减灾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防震减灾实效。
二是综合防御原则。按照“地下清楚,地上结实”的新要求,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地震救灾与重建四个环节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提高建(构)筑物质量和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御能力。
三是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兼顾,防震减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长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软环境与硬环境建设相配套,重点与一般相兼顾,城镇与乡村、局部与全局利益相统一。立足河北沧州,服务京津及周边,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科技支撑原则。加强和完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大力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推动地震科技进步。通过创新、发展、开放、合作,重点从地震预警告警、震情动态监测、地震应急响应等关键技术的科研成果推广开发应用上求突破。
四、总体规划目标
城乡一体化抗震设防管理整体推进,开发利用防震减灾科普展教精品,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社会公众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知识并能有效开展自救互救,城镇新建工程全部实现抗震设防,农村抗震设防能力整体提升,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地震的能力。有效处置地震谣传事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生相当于设防烈度地震时,基本达到社会不乱、应对有力、安置有序,能够有效控制灾害规模和程度,现代化防震减灾治理更加高效。
依托省地震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辖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灾预评估结果,2小时内提供初步人员伤亡、房屋破坏信息和辅助决策建议,3-5天内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地震烈度速报、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市作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市县(区)两级政府基本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发生特重大地震后,救援队伍24小时内基本覆盖极重灾区,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和救治,地震应急救援体系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
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该项目将在沧州新建1个基准台和9个基本台),做到与我市现有地震监测网络系统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台站的作用,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左右;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完成普查与加固改造,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公众掌握一定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区域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地震预测预警能力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整合区域监测资源,优化台网布局,形成地表与地下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地球物理化学场观测网络,提升地震监测能力。积极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和完善我市现有地震监测网络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地震信息超快速报、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完善地震观测台网从建设到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管理程序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强震情分析研判,提高短临预测和震后趋势判定能力。
(二)全面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全面推广实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应用,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符合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新的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区域活动构造和地震孕育环境的精细化探测,研判未来强震发震构造区位,完善与城市规划布局的有机衔接。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地震动小区划和震害预测,积极为目标地区提供地震风险信息服务。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基础设施、重大生命线工程等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加固工作。全面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促进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开展防震减灾基层基础示范建设,提高公众抗御地震风险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构建完善京津冀城市群应急联动预案和地震灾害处置协同作战行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实现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军地联合、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构建满足震情发布与预警、应急救援指挥与决策的信息服务体系,完善我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立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应急决策协同平台,为快速获取灾情、调查与评估研判创造条件。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投入,配备必要的搜索救援、移动信息终端和个人保护等装备。科学规划布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逐步满足灾民安置需求。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综合财力,加大地震安全维稳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地震管理部门有效开展宏观异常核实、稳控平息地震谣传、监测台站检查维护、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等日常工作经费。在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法推行地震保险,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四)全面提升防灾社会治理能力
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和宣传等多种手段,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突出发挥防震减灾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做贡献。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和支持,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在抗震设防监管、科普宣传教育、地震应急准备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完善防震减灾责任清单、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注重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简称:“三网一员”)建设,激励调动“三网一员”在群测群防中有效发挥先知先觉作用。市县乡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和长效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宏观观测监测网络体系,确保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和长效化,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全面提升防灾公共服务能力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技术,建立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提供地震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信息和震灾情景构建技术服务,提供地震速报、灾情速报、地震预警、地震烈度分布等信息服务,提供地震观测、探测数据信息共享服务,提供活断层分布、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抗震设防参数、震害预测等信息和减隔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结构损伤探测等技术服务。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扩大公共服务受众面,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机制,保障公共服务效能。
(六)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宣传能力
践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树立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理念,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弘扬防震减灾行业精神。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立防震减灾知识传播平台,加强重点地区防震减灾宣传,建设流动防震减灾宣传阵地,研发防震减灾宣传精品。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应急避险技能。加强防震减灾文化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城市建设等,发挥防震减灾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方式,通过“互联网+”,建立与媒体公众沟通的有效平台和机制。
(七)全面提高震灾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大震构造环境、孕震机理与地震预测、地壳精细结构、地震精定位、震源动力学等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问题基础科学研究。开展地震监测、速报、预警、地震区划、工程震害防御技术和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等实用技术研发。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引领,建立以省地震部门为主导、市县地震部门为成员、相关部门及科研院所参与的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地震科技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八)稳固队伍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立足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人才培养、吸纳、调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有利于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激发创造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与平台,促进京津沧人才交流与合作,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九)提升信息资源积累共享能力
升级改造现有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应用。强化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挖掘、保存历史及现今地震科学和工作重要文献、科研、科考、总结档案信息资料,增强防震减灾相关部门间信息的互连互通能力。完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技术系统建设,提升防震减灾信息化的安全保障和管理能力,充实丰富地震信息内容,优化传播渠道和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六、重点项目建设
(一)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一县一台”建设
优化地震台网布局,进一步提升全市地震台网功能和效益。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该项目将在沧州新建1个基准台和9个基本台),进一步提高完善现有地震监测系统的作用,建设更完备,数字化水平更高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为更好的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及时提供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等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奠定基础。按照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同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中震财发〔2014〕46号)要求,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本着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节约国家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的原则,充分依托符合条件的气象台站观测场,在其周围进行地震台站选址建设。截止目前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台站宏观勘选工作现已完成。
(二)建设与河北省互联互通的市级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和发布系统
重点建立完善我市数据处理和预警中心软硬件系统,通过实时数据快速集中处理,实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超快自动速报、快速产出地震动影响图像、震源机制解、根据余震分布模拟地震破裂过程图像等,为抗震救灾、地震趋势研判及后续地震科研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地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建设直通式紧急地震信息服务渠道,利用最先进、快捷、广泛的媒介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三)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
按照中国地震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的意见》(中震财发〔2014〕65号)要求,将率先在破坏性地震多发地区中小学校进行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原则上平均每个县(市、区)选取1至2所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建设,优先选择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较好、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中小学校。地震、教育和有关中小学校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配合试点建设。
(四)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现有地震信息网络技术架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集地震科技数据汇集、存储、处理、发布于一体的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地震科技信息更好的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
1.建设防震减灾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地震信息资源数字化,综合汇集、全面展示地震监测、分析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科学研究等专业信息和工作成果,为公众宣传、科学研究、交流研讨和成果展示等提供软硬件支撑。
2.建设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系统。在防震减灾科技信息数字化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建筑物抗震设防、城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减隔震技术应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地震巨灾保险、避难场所分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科普知识等;市内发生有感地震或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震预警等防震减灾即时服务信息。
3.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系统。借助省级防震减灾科普设施,适时购置地震模拟体验车,开展重点地区防震减灾流动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普及面,不断增强宣传针对性、灵活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五)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更新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基础设施设备,创建全省一流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并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全面更新完善基础数据库的内容,为保障我市应急指挥、工作部署、震后灾情快速评估和实施救援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六)全面落实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
各县(市、区)至少保证有1套完整的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6月1日正式实施),地震部门在组织搞好培训和宣贯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管理,推进我市各行业抗震设计规范与新一代区划图的衔接,确保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尤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必须依照新区划图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抗震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七)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建设“平急结合,一场多用”的应急避难场所,既是建设平安沧州的要求,也是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大举措。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到2020年,主城市区建设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处,各县(市、区)建设具有独立供水供电的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处,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操场、人防工程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进行加固改造、完善功能,建立相应的避难场所应急预案,逐步满足震灾救助与灾民安置需求。
(八)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发改、住建、财政、地震等部门统筹用好各种资源,结合精准扶贫、城中村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抓住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做好异地搬迁扶贫民居的地震安全工作和抗震加固改造,主动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逐步提升全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合力推进。依法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主体,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意识,加强市、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和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军地协调、区域协作、
部门联动和全民动员工作机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注重舆论引导,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政府统筹,落实经费。把防震减灾纳入同级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真正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稳定的防震减灾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规划实施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政策引领,完善机制。完善防震减灾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社会防震减灾活动,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构建由组织机构、政策规划、应急预案、标准计量、行业制度、单位制度等组成的防震减灾制度体系,促进部门行政管理和内部运行规范化,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综合能力,为确保规划有效落实提供法制保障。
(四)强化责任,考评问效。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考评等相关制度,搞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以及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努力为实现沧州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