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绍兴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绍兴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各局(办)、沥海镇政府:
经研究,《绍兴滨海新城黄标车淘汰清理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紧贯彻落实。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7月20日
绍兴滨海新城黄标车淘汰清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及《绍兴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城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减少超标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的“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低于国Ⅰ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汽油车)(不含国Ⅰ),以及低于国Ⅲ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柴油车)(不含国Ⅲ),不包括特种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其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限行、强制淘汰和上门劝导等多种措施,全面淘汰黄标车,着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至10月底前,全面清理淘汰黄标车186辆。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发动阶段(7月10日前)。
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采集黄标车车辆信息,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调查摸排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沥海镇要把黄标车淘汰任务落实到各村(居),对交警大队提供的明细表上的黄标车,要逐辆进行摸排核对,查明黄标车辆去向和状况,查清车主最新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梳理汇总后及时反馈给交警大队。必要时可提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协助。
(三)淘汰清理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以沥海镇为主,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开展上门劝导,加强宣传动员,分类做好黄标车淘汰清理工作。
(四)跟踪淘汰阶段(10月底前)
针对未按期淘汰的黄标车,由交警大队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全社会关注和举报黄标车上路行驶及营运行为,一旦查实该扣车辆的就扣车,该强制淘汰的就淘汰,该注销的就注销,确保全面淘汰黄标车。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滨海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奇洲同志为组长,财政局、沥海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滨海新城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城环保分局,负责滨海新城清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环保分局:提供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负责淘汰清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沥海镇政府:负责沥海镇范围内所有黄标车辆的清理淘汰工作。镇政府根据车辆所属地,将任务分配落实到村一级。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上门摸排、政策宣传、动员淘汰工作,并采取上门约谈、动员督促、一对一跟踪等方式,做好相应台账,确保每一辆黄标车“见车、见人、见底”。
(三)财政局: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妨碍黄标车淘汰工作中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做好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负责配合沥海镇政府做好对黄标车辆所有人为暂住人员、身份信息和联络方式不清人员的个人信息排查比对和车辆清理淘汰工作。
(五)交警大队:负责黄标车车辆淘汰清理工作数据资料整理、办理流程指导、信息比对等相关工作,提供黄标车淘汰更新明细信息;负责对部分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工作;负责审核《机动车注销证明》;牵头开展黄标车限行执法工作;协同沥海镇政府办理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工作。
(六)市场监管分局:负责配合沥海镇政府对区域范围内企业所有黄标车辆排查动员和清理淘汰工作。协同做好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做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建立完善的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机制,相互协作,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对每辆黄标车“不延误、不遗漏、不推诿”。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组织领导不得力、责任措施不到位以及未能完成既定目标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请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淘汰黄标车办公室。
(二)定期通报制度。各单位将本月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交警大队和环保分局。淘汰黄标车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并进行通报。
(三)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黄标车淘汰工作由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沥海镇政府负责落实,各相关单位协助推进。新城设立专项经费,推进开展淘汰清理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淘汰“黄标车”的政策解读,从改善环境、百姓受益、交通安全等出发取得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而切实提高新城的大气环境质量。
(五)防范风险,确保稳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细致做好广大车主的思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对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