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北京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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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了解的产假可能不全面,本文小编带你全面的了解关于北京产假的详细知识。根据《北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北京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产假天数:128天(可增加1至3个月)
陪产假(护理假)天数:15天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至今(2018年),目前的产假规定还是依据这一条例。
【政策解读】
1、只要依法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2、无论是否为独生子女,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女职工单位批准同意,产假可另行延长1个月至3个月,当然单位也可以不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