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低保标准最新,朔州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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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2月27日朔州市民政局、朔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朔民发[2020]10号)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20]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提高全市各县(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六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30元,提标后:朔城区、平鲁区每人每月548元;山阴县、怀仁市每人每月522元;应县、右玉县每人每月509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幅度结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脱贫攻坚任务确定,推动脱贫线、低保线有效衔接,努力推动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提标后全市各县(区)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5040元。此次提标所需资金,各地要统筹安排,由各县(市、区)从上级补助和县级低保结余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