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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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征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项目。
根据《通知》,此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强、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业务;支持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5%(含)以下,对担保机构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再担保)增量业务和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据悉,业务补贴和保费补贴项目由各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自行组织申报、审核,审核结果和资金申请报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增量业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项目由各市(区)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逐级申报,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
本次项目征集采取“先审核、再申请、后拨付”的方式,确保专项资金下拨到位即可兑现,进一步调动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多措并举力保市场主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