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云南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
云南昆明老年人补贴新政策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市高龄老年人的关怀,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今年,全市138649位高龄老人将领到9501万元保健补助金。
据市民政局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从2008年建立了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制度,补助标准以10 左右的速度逐年提高,截至今年,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三个年龄段的老人,分别从200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元、25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50元、100元、300元。安宁市、官渡区、经开区等个别经济条件好的县(市)区补助标准更高。
据了解,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发放时间各县(市)区有所不同,有的按季度发放,有的半年发一次,还有的一年发一次。绝大多数县(市)区今年都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即由银行直接打到老年人的卡上,部分老年人不方便领取的,则由社区工作人员送上门,也可以由家属代领。
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共有高龄老年人138649人,今年共安排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经费950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81.16万元、市级补助2242.93万元、县级承担6376.94万元。
今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标准为:对具有昆明市户籍的80?89周岁、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上述年龄段每人每月50元(全年600元)、100元(全年1200元)、300元(全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保健补助。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规定
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联络处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办证机关,办证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第三条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证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职能的机关,应当刻制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工作业务专用钢印。专用钢印为圆形,直径36mm,中央刊“★”,“★”外围刊所属“××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方刊“老年优待证专用章”。
第四条 办证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补办《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第五条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在老年人户籍所属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办。
第六条 办证对象:
(一)属于云南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在云南省各地居住一年以上并取得云南省各级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外埠老年人;
(三)在云南省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证件的60周岁以上的台、港、澳籍老年人;
(四)在云南省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60周岁以上的外国籍老年人。
第七条 办证时间:
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日。
第八条 证件编号: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编号和《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编号一致。编号由州(市)代码+县(市、区)代码+序列号(7位数)组成。
第九条 办证程序:
(一)申请
1、老年人(或代办人)持《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县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便民中心办理;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老年人所在单位收集相关材料统一到居住地县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便民中心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由县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放;
2、本地老年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或居民户口本和复印件;外地户口的老年人和省外的老年人在云南省境内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需提交身份证及居住证和复印件;外国籍老年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