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津贴及生活补助规定
《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湖南长沙举行,湖南将通过提高教师待遇、培训编制向乡村教师倾斜等方式,逐步建立乡村教育“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据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夏智伦介绍,湖南是农业大省,全省县城以下的农村教师达33.23万人,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58.86%,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是推进教育均衡、精准扶贫的关键和基础。
夏智伦表示,针对乡村教师“留不住、下不去”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湖南省将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从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担任乡村教师、稳定特岗教师队等方面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调整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
在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上,湖南将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完善教师培训新机制,整合优势教育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
针对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下降、荣誉感不强等问题,湖南将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扩大农村教师人才津贴、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时不对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作刚性要求,乡镇及以下学校中级、高级教师比例增加。同时增设“湖南优秀乡村教师奖”,对乡村学校工作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表彰。
夏智伦说,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非教育教学工作。
在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中,湖南省也将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查师德失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