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吉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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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惠待遇?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吉林最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四至八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三)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