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温补贴标准年,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政策规定
2017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
2012年,四川出台《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12元。
关于高温津贴的具体情况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12元
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关于具体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发放认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未规定
四川省内发放高温津贴没有具体时间和天数的限制,实际发放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标准。
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损害,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
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高温补贴实施情况
据调查,目前约有70%的劳动者表示知道或是了解一些国家关于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另外约30%的劳动者表示不知道国家有这方面的劳动保护政策。只有约42%的劳动者表示享受到了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其中绝大部分为交警以及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中仅有少数管理人员享受到高温津贴,其他工种如送水工和快递员,基本上都未能享受到高温补贴。
目前存在的问题
据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说,一些用人单位认为高温津贴是单位的福利,可有可无;或者认为政府制定的高温津贴政策只具有“指导性”而无强制性,因此执行比较随意。
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这是高温补贴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因素。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办法”,但是“通知”、“规定”、“办法”,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