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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座落于四川省成都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四川省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按照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文件精神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 | 各项目拟招生计划 | |
78名 | 健美操 | 26名 |
跆拳道 | 26名 | |
乒乓球 | 男13名、女13名,其中长胶打法、削球打法各1名(不分男女) |
备注:在不超过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各项目实际参加测试人数、考生运动技术水平适当调整;乒乓球长胶打法、削球打法考生优先录取方式见简章“录取办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参加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报考考生有项目统一测试等要求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要求执行。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准确填写《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相关事项,并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可不签署中学意见)于2017年2月15日前发送至445209005@qq.com
2、考生可选报“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中任一个专业,国家现役运动员统一填报或录取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3、考生须于2月2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签署中学意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证明(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网络查询页面打印材料、学力证明材料原件,按序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西华大学(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
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材料可通过http://jsdj.sport.gov.cn/查询,学力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
四、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考生材料初审情况。
五、专项测试
1、信息采集考生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证明(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到西华大学校本部审核、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
采集时间:2017年3月18日9:00??16:00
采集地点: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3D-208室
2、专项测试考生按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全天
测试地点:西华大学校本部体育馆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六、文化考试
1、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可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或“文化普通高考”,参加考试类型以现场确认为准;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普通高考。
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2017年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七、公示
我校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确定各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线、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线、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合格标准,我校将于3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八、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考试、专项测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我校将兼顾乒乓球项目对特殊型选手的需要,分项目、按计划、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特殊型选手优先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则乒乓球项目按比赛名次排序,健美操项目按舞蹈特长展示成绩排序,跆拳道项目依次按战术运用成绩、技术运用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文化参加普通高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的乒乓球长胶打法和削球打法考生分别优先于所有该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高于其分数的考生录取各1人(不分男女),若报考考生仅有长胶打法或者仅有削球打法,则优先录取2人。
(3)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20%。
(4)对部分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30%。
(5)其余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备注:对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6)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报名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3、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7720011(学校纪委)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红光镇
收件单位: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610039
咨询电话:028-87729599、87720039、87720097
联系人:高老师(13880860351)、郭老师、杨老师
学校网址: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b.xh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华大学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