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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
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对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对象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均须参加评审。
参加评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直接管理工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农村水电站为已投入运行、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
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条件
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中,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二、农村水电站企事业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
2.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大坝按规定注册登记;
3.按照《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2011)实施技术管理;
4.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已按“四不放过”原则完成处理,未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5.近3年内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1.问:用户名不存在?密码不对怎么办?
答:管理用户的用户名不存在,需要上一级单位帮你单位增加为系统用户;一般用户的用户名不存在,由本单位的管理用户重新添加本单位的一般用户即可。密码错误的要上一级单位帮你在用户管理里面重置密码即可!
2.问:地图定位时为空白图,上报、保存、设置无反应怎么办?
答:请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遨游浏览器,不能用IE浏览器!
3.问:如何删除管理用户呢?
答:创建一个单位时,自动生产一个以该单位编码为用户名的管理用户。想删除管理用户,只能是上级单位在行政单位设置里面删除下级水行政单位,或在企事业单位管理里面删除下级企事业单位,在用户管理里面删除不了管理用户!删除本单位的一般用户直接在用户管理里面删除。
另外,如果该管理用户下面有工程或者二级单位时,无法直接删除该管理用户,系统会提示“请先清空该单位的数据”,需要先用这个管理用户登录系统并删除掉其下面的工程和二级单位,然后退出来用本单位用户登陆删除他。
4.问:管理用户和一般用户的区别是什么?
答:水利安监部门客户端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客户端的用户都区分管理用户和一般用户,管理用户具有所在客户端的所有功能,一般用户只有部分功能。原本每个单位都只有一个以本单位编码命名的管理用户,为了便于本单位领导浏览系统,以及便于一些管理有多个工程的单位安排多个人分别填报不同工程的安全信息,才允许每个单位的管理用户必要时可为本单位设置一般用户。
水利安监部门客户端的一般用户没有基础设置和上报管理的功能。水利企事业单位客户端的一般用户只能执行隐患管理和事故管理两个模块,并且还被限制只能查询、填报指定工程的隐患和事故。
5.问: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对怎么办?
答:系统投入使用时,先根据水利普查数据成批导入了大部分单位和工程,由于普查当时有些工程或企事业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等信息填的不准确,导致系列里有些隶属管理跟实际也有出入,但是水利部无法一一找出并帮助每个地区进行修改,需要每个省市县都去系统里重新梳理用户体系,调整工程和单位的隶属管理。
6.问:单位编码和单位代码有什么区别?
答:单位代码是对各单位里在列表里排列先后顺序用的,已经取消掉,编码是各单位的用户名,每个单元有唯一的单位编码。
7.问:没有隐患和事故怎么上报,需要盖章吗?
答:如果没有隐患和事故,就选中本月的报表,直接点击“上报”按钮上报空表,表示这个月没有隐患和事故;如果没有隐患和事故不点击“上报”,就是这个月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不是没有隐患和事故。
上报空表时,隐患表要求必须在备注填写排查责任人,事故表暂时不要求填写备注,安监端暂时都不需要填备注。按要求,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人,定期要组织排查,排查责任人填写本单位本月排查组组长的姓名。
没有隐患或只有一般隐患的话,上报时不要求上传重大隐患情况表为附件。
8.问:乡镇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办等不属于县水利局管,属于乡镇管,要不要
设置乡镇、村级单位呢?
答:乡镇水利管理单位虽然具有乡镇水行政管理单位属性,由于其直接管理工程,而不是监管下属工程管理单位,在系统里将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统一作为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到县水务局,不经过乡镇政府。
乡镇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一定都叫水利站,也有叫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也有和农业合署办公的,也不全是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的。水务局有一半是市政局,有些县直接就是农业局附带管水利,只是名字没有叫农水局,乡镇水利行政必然有管这块的部门,没有哪个乡镇说该乡镇不管水利工作的。县水利局对乡镇水管站有行业指导权,可以要求其报送信息。
乡镇水管单位是一类非常重要的水利企事业单位,管理着安全生产隐患最多的小(2)型水库,请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水行政指导作用,克服困难,互相借鉴经验,确保其按要求填报信息。
9.问:有些行政单位有下属的工程管理单位,但是自己机关本身也有工程管理,这种情
况怎么办?
答:系统为所有的行政单位设置了同名的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只需要创建与自己同名的企事业单位用于填报信息。
10.问:水利普查导入的水利企事业单位有:机关里一起办公的(参公)事业单位、不管
工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水政总队、*研究会、学会?此类单位没什么经营生产安全的问题,能否删除此类单位呢?
答:对已不存在或不归本级监管但已录入系统的单位或工程,应当予以删除;对于本级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应纳入上报系统的单位,无论之前联系是否紧密或有无上报过信息,都不得删除。
需要填报信息的企事业单位在水利部关于质量和进度的通知里面已经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文测验单位、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由水利部门投资成立的或管理水利工程的企业、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水利事业单位或社团、乡镇水利管理单位,以上单位应全部纳入上报系统,除此以外的其他单位各级根据实际监管情况自行决定。这些单位不管有没有管理工程,都需要每月上报信息。有少部分企事业单位是不需要填报的信息的,这些单位如果系统里已经有了,可以删除掉。
行政单位设置是用来设置下级水利局和本级下属二级单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不管工程的企事业单位也在企事业单位管理里面设置,只是这些单位登陆后不需要在本单位名下添加工程。
11.问:为什么发现隐患必须要立即填报?
答:现存的未整改的隐患全部要上报,不然引发了事故按照瞒报或未发现处理,如果属于未发现要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属于瞒报要追究信息填报员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隐患一时整改不了填上去没有关系,每个月可以在整改进展里面填最新的进展,视为你单位主管上一直在努力消除,可以减轻责任。已上报的隐患一年半载没钱整改都没关系,放在系统里让各级都看的到,有利于督促落实整改资金。但要是没报,那就属于瞒报或未发现了。
隐患月报上报的隐患是累积状态的,在整改完之前每月的报表里面都会出现。5月份发现但未落实整改的隐患5月份报就行了,显示为未落实整改,6月份报的时候也会有,到时如填了最新进展就会显示为正在整改。
12.问:各种专项检查,例如汛前汛后检查、各种回头看活动通过哪里上报?如果时间冲
突呢?这种专项检查一般都会发文,载明上报时间,比如某月某日前将报表上报,该怎么办?
答:安监部门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都有企事业单位来报,同时作为抽查企事业单位填报信息质量情况的手段。以后系统会针对专项检查设置专项上报任务,独立于月报任务之外。
13.问:水利企事业客户端和水利安监客户端有什么区别?
答:企事业客户端向安监客户端上报,安监客户端向上级安监客户端上报。有工程管理,有隐患要上报就用水利企事业的客户端,有下级单位上报和自己的企事业汇总上报,就用安监的客户端。
水利企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工程,向水利安监部门上报本单位或所管工程的隐患和事故。水利安监部门可查看本单位直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下级水利安监部门上报的隐患和事故,并将这些信息汇总后再上报到上一级。
水利企事业客户端对已上报的报表可以申请撤销,水利安监客户端对下级的撤销申请可以同意,也可以在下级没有申请撤销时直接点击退回重报。
14.问:在水利安监客户端的用户管理中,下属不同级别的企事业单位都放在一块,不能
按层级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本安监单位怎么办?
答: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上报单位多少无所谓,没有逐级上报也无所谓,下面单位多的话主要是培训和创建用户时工作量大,不影响数据的上报。也可以按实际管理关系,将不直接归本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删除然后要求其上级单位添加他,这样重新梳理用户体系。
15.问:在建工程和已建工程怎么填报信息?
答:在建工程由项目法人报,已建工程由运行管理单位报,哪个行政单位创建的这个企事业单位,信息就报到谁这里。
16.问:单位名称变更怎么办?
答:由建立本单位的上一级管理用户进行修改,同时上传汇报一份名称变更的通知。
17.问:私营企业单位没有建立账号,怎么录入?隐患怎么报?
答:管理工程的民营企业,应作为填报信息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大多为县管(可能个别也有省市管的),县管的责任人的填写同县直管工程,由县级水利局为其建立账号,向县水利局上报信息。
18.问:隐患和事故怎么修改,上报之后想做修改怎么办?
答:有两种方式:①直接在要修改的项目上双击;②单击要修改项目所在行的[详细],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跳转到编辑页面对项目信息进行修改。上报以后就不能修改了,如果修改需要申请撤销,待上级同意之后,方可修改。
19.问:省对市如何统计填报进度?
答:各省需要对各市排名的请注意!各市的进度表需要各省自己去算,方法如下:1.工程录入率,先从下发的水利工程基本信息表和20122013新建工程表算出各市有实际多少个工程,然后在系统工程查询里面,在左下角树状图里面选中你要查询的市,就会看到这个市的工程统计列表,直接看有多少条就是这个市已录入的工程数,由此计算出工程录入率进行排名。2.报表上报率,6.1日开始启用,用各市的编码登陆进去,在首页的“本地区上报情况汇总”里面可以直接看到该市的上报率和工程隐患信息填报率。
20.问:上报的一般隐患在3个月内没有整改完成是不是成了重大隐患?
答:一般隐患不会自动变成重大隐患,除非你自己将其改为重大隐患,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也不等于三个月整改不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发现隐患时预计三个月内整改不完,可以视为重大隐患。已经填写为一般隐患,三个月后仍然没有整改完,仍然作为未整改完的一般隐患。我们以后也会出台关于界定重大隐患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