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管理费每月10元 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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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个人来说,在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出国政审、入党团、办理离退休手续,以及开具相关证明等手续时,都要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而只有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人员,该部门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境)政审、证件年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法律证明等等。

  据了解,学籍档案可以作为在校生、毕业生的就业、留学或毕业证书丢失的同学出示学历证明、姓名更正等证明。在职人员在报技术职称时,档案可以提供所需材料,如申报人目前拥有的职称资格文件等材料。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这也是档案不能放在个人手里的原因。

焦点解读

个人档案有啥作用?为啥不能放个人手里?

  现在有不少人,不用档案时,就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放着,一放就是十几年,没人交钱,也没人使用,有的甚至时间还要更长,这也就是所说的“弃档”或”死档“。

  但业内人士表示,这个也不能说是绝对“死档”,说不上哪一天,这个人用到档案了,就来查档案,这个档案也就“活”了,再次流动起来。

  张先生2004年出国留学,在国外读完本科、硕士,后来又到北京工作了几年,去年才又回到沈阳,进入国企工作。在他取出档案前,这个档案就相当于“死档”。去年他花了将近2000元取出了档案。

  而另有一位徐女士,从1998年毕业,档案就没动过。因为她在一家私企工作,单位不负责托管档案。她也比较淡定,从来没交过钱,因为她还没有用到档案的时候。“现在没交钱,但粗略一算,目前已经欠了3000多元托管费了吧。”徐女士期待着,档案托管费尽早取消,要不然等到自己退休时,档案托管费就是一大笔开销。

  据了解,目前在辽宁省和沈阳市的人事档案托管部门都存在类似的“死档”现象,这些死档多数集中在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但是这种档案也不能丢弃掉,因为它的主人随时可能会来找它。而在档案需要更新或移出时,则需要一次性补清所欠的费用。

特别关注

我省“弃档”也不少

多是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事实上,类似档案保管费这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乱收费、高收费还有不少。武汉3月公布政府权力清单,经过整合,55个部门砍掉3000多项权力和“收费服务”。

  在各地政府多年来行使的权力和“服务”里,一些名目甚至匪夷所思。

  例如,辽宁省曾设有“参加高考计算机摄像费”,有关部门通过电脑摄像头将考生头像信息录入电脑,要求考生交12元钱。因为受到巨大争议,这项收费于被取消。

  近年来,全国有数十个城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消费者要购房必须持符合政策要求的房产登记证明,而在一些地方,查询打印自己本人的不动产信息,还要收取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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