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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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档案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三组字?2015?129号)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明年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班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现职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审核内容详见附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项目评分表》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8类,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项目评分表》。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9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9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情况审核表》。

  (三)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1997年以来提拔担任处(科)级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

  (六)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七)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八)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九)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十)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民-主党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一)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二)任处(科)级以上职务受过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

  (十三)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四)1997年以来任处(科)级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十五)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六)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相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组织意见和组织印章,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查核实登记表》。

  (十七)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十八)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五、收集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上送给档案室的材料要按照《三亚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收集、审核、补充登记表》逐一分类登记,核对上送。各单位要分两类人员上送材料:

  1、副科级以上人员。

  局机关和各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主任、副主任科员的除外)均属于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其归档材料一律由局人事科陈昶亘负责收集后直接上送给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办公室(干部一科)归档,并按照下列办法进行:

  (1)局机关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归档材料,由人事科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负责通知各科室并收集归档材料上送市委组织部;

  (2)各学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归档材料,由学校负责收集后上送局人事科。

  2、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归档材料的收集和上送,一律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送交局档案室归档。凡属于局机关借用人员的,其归档材料由原所在单位负责。材料是复印件的,其做法同上。

  (二)各学校在上送收集材料的同时,还要在局档案室的《三亚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校全部在职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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