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深度解读
1、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3、基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所产生的费用;
5、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以上九种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并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以及拒绝治疗这三种情形是不属于工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工伤保险新规定:谎报工伤将受罚
工伤保险乃是我国的一项惠民政策。为了能够解决广大群众因工受伤而造成的经济负担,工伤保险报销必定功不可没。但是,每年因为冒领工伤保险,为我国社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为此,国家社保政策就工伤保险的报销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是关于工伤保险的几个真实案例;
上班途中摔伤谎报送货摔伤
4月23日早晨,某大酒店餐饮部的后勤领班陈某从小区家中出发,骑自行车到公司上班,途经公司附近马路时,因路面不平,自行车发生侧翻,导致陈某的左手受伤。
事故发生后,陈某及用人单位了解到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申报工伤。因陈某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公司和本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便将普通交通事故改为生产性事故,故意申报陈某在上班期间因接送货物摔伤。经调查人员进入公司内部调查,发现公司和陈某要求证人提供假证。目前该公司相关人员和陈某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打架受伤谎报工作受伤
5月31日,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在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矛盾升级,与他人打架受伤,导致右眼受伤,右眼眶骨折。
因公司和刘某了解到打架斗殴受伤不能申报为工伤,所以公司安排刘某到医院就医时,向医生谎报刘某是在工作时不慎被重物撞伤。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是在与他人打架中受伤,公司和刘某涉嫌骗保意图明显,事实清楚,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国家对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制定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的前提下,对于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的规定已经不存在漏洞。标志着,我国社保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报销从此之后将会变得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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