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税起征点改革及计算方法,新的广州工资扣税标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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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适用于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广州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广州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广州工资=应发广州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广州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广州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广州工资扣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7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小编提醒: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广州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广州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