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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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在其官网公布《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确保在春节前实现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方面,《方案》明确表示,要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把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行分类监管。

  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方面,《方案》要求在日常检查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建筑装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认真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开发单位、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重点对工程项目开工手续、总承包和分包企业资质、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对施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和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建投资项目。通过开展日常检查,对可能造成拖欠工资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在专项检查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惩治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除了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方面,《方案》还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建立企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企业征信系统,探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行、工商等部门相关管理信息联网,实现对企业诚信信息互认共享和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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