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年内出台拟涨四类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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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争取年内出台

人社部:“稳慎推进”延迟退休政策,社保费率不能随意变更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何时出台?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会不会实行?社会保险费率会不会提高?在25日举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争取年内出台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四季度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据尹成基介绍,目前,根据中央的部署,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中央审议批准后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发布。

  尹成基说,方案涉及人社部的内容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改革。人社部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

  尹成基说,人社部目前已着手推进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比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企业单位最低工资制度等。下一步,人社部将对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细化。

2“稳慎推进”延迟退休政策

  数月前,人社部在答复网友提问时曾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一表态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前一阶段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讨论,有些专家也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意见。我部高度重视,也都注意到这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尹成基表示,这项政策关系到我国人口结构、代际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总体就业状况、职工和居民收入状况等,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选择政策实施的时机。

  尹成基介绍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各国在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时候,都是采取逐步延迟的具体操作办法。”

  尹成基表示,人社部将对退休年龄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总结国外一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科学论证;同时,在决策过程当中充分听取采纳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稳慎推进。

3社保费率不能随意变更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专家建议提高养老保险费率的问题,尹成基表示,如果要变更社会保险费率,需要经过研究和论证,该制度不适合随意变更。

  尹成基在发布会上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注意到了一些专家关于应对基金支付压力、提高社会保险费率或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建议。

  他认为,这些建议从某些角度来看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国家政策层面上来看,变更一项政策,要考虑各个方面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企业承受能力、个人承受能力等。

  尹成基同时表示,对于养老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不能简单地通过提高社会保险费率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各方面的制度建设来保证。针对老龄化进程加快的情况,国家事实上已经通过一些制度安排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

  尹成基举例说,2001年起,国务院确定辽宁作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省份,在13个省市开展个人账户的试点。与此同时,目前,国家还在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探索保值增值的方案。这些制度安排将为我们做实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健康运行。

收入分配改革拟涨四类人收入

  酝酿多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终于有了时间表。此前中央已经明确、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的收入分配改革应是“提低、控高、扩中”。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控高”阻力最大,“提低”应是着力点。

  苏海南说,“提低”的重点是提高农民、城乡贫困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所得。首先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项标准的提高。其次,应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争取对现行养老保险“双轨制”有所突破。另外,应合理适时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低保标准,同时建立并逐步健全劳动密集型行业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继续抓好农民增收工作等。

  农民、城乡贫困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四类人将从收入分配改革中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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