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休后工资计算方式公式(多少钱一个月)
很多人退休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退休工资,还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和即将退休干部广泛关注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养老金发放具体数额和上涨的幅度,退休人员按照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新规定。那么2023年南京退休后工资计算方式公式(多少钱一个月)??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2023年南京退休后工资计算方式公式
退休工资主要是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来进行计算的。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2023年南京退休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本次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其中:普遍调整
适当倾斜
1. 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2.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2022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参加本次调整吗?
答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今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虽然到龄次月能够开始领取养老金,但由于退休时间为2022年,并不在本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之内。
某位退休人员2022年1月满70周岁,可以拿到高龄增发的钱吗?
答
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才能享受高龄倾斜增发,该退休人员不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高龄倾斜的人员范围内。
举个例子
朱女士是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3年11个月,2021年11月退休,本次调整前月养老金为3278.9元。根据今年的调整办法:
1. 定额调整:27元。
2. 按缴费年限调整:15*1.4+10*2.2+9*3.8=77.2元。
温馨提示: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因此,朱女士本次调整的缴费年限为34年。
3.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278.9*1.2%=39.35元,按照规定,增加金额见分进角,即该部分增加39.4元。
4. 朱女士2021年12月31日时未满70周岁,按年龄倾斜增加:0元。
综上,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朱女士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27+77.2+39.4=143.6元;共补发7个月,补发金额:143.6*7=1005.2元;调整后的月养老金:3278.9+143.6=3422.5元。
苏人社发〔2022〕8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22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增加,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省、市、县三级财政按调标新增支出的5%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数额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下达并通过财政体制划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以及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责令整改,所涉资金列入管理性收支缺口,增加支出部分由当地政府承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