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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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4号公告,我省将从今年4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五标准)。最近打算买车及过户车辆的市民要注意车辆是否符合标准,要不然可能就上不了牌照。

届时,在温州本地购买新车的,必须符合“国五”标准才能上牌,温州以外浙江省内牌照的车辆,要过户到温州的,必须是“国四”及以上标准,浙江省外牌照车辆要过户到温州的,必须是“国五”标准车。

浙江省内解除二手车限迁政策,

外省市转如仍需满足国5排放标准

☑ 杭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且有杭州上牌指标

☑ 宁波: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温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嘉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金华: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丽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湖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衢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台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绍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舟山: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需买方写保证

浙江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即从这天开始国五停止上牌,但20119年7月1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省外迁入的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上述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业务。也就是有还有两个月的过渡期。

注: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M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车辆。

N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