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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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国5排放标准

排放细节:不符合标准的,需买方写保证

先了解一下“二手车限迁”的定义,它特指一些地区对外地的二手车,采取限定环保级别、限制年份等措施,以控制外来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

简单点说就是:想买外地二手车到本地,会受到很多条件限制不让你过户到本地。比如二手车迁到本地必需满足迁入地的上牌条件。外地的那些排放标准不达要求的汽车,不可以迁入当地。

其实,这样的政策是很不利于全国的二手车流通的,简单来说,有一些稀有车型在营口当地没有的,还有些车型,营口买家又很少,这样的话,想买的车,又不能买,想卖出去的车又不行,变成只能在营口内地流通,这就大大的阻碍了营口二手车市场的活跃程度,也会让不同城市的二手车保值率差别明显(保值率查询)。

当地对环境、环保的重视并不是没有道理,但以环保之名制约二手车流通就不太合理。自从08年奥运期间以优化环境为理由设立了二手车迁入限制之后,全国200多个城市出台类似政策,甚至有些城市的迁入标准是,国五以下的外省车不能迁入,而其它城市也想着把现有的国4限迁要求继续提升。

关于二手车限迁取消政策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及直属机构贯彻执行。

《意见》明确提出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八大任务,包括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取消限迁)、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落实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等,为二手车交易提供基础支撑信息、公平有序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其中要求各市政府要严格执行《意见》,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第四阶段(含)以上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予以办理迁入手续。

丹东市则在9月8日,对《意见》做出了回应,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我市车辆管理所依据环保部门的查验结果,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第四阶段(含)以上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不包含“营转非”大客车),予以办理迁入手续。”

辽宁省大连和抚顺确认于6月1日实施取消限迁政策。

大连增加转入条件:所有绿标车可转入,必须盖有环保印。不接收黄标车。(汽油车2003年以后,柴油车2010年以后,需要环保检验后方可转入。)

抚顺增加转入条件:黄标车、营运、营转非小型车辆不可转入;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车辆不可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