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才补助政策,山西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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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公布的《山西省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对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出台了诸多鼓励政策。
加大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
精准支持高层次人オ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人?策”的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蒋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
加大人オ激励力度。破除“四唯”倾向,强化结果导向,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完成单位,配套奖标准由1:1提高到1:10,分别给子300万元、1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尉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其他较大创新成果和应用成果,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按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对我省新材料领城新当选“两院”院土、新入选国家级人オ计划和国家级人オ计划青年项目者,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补助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8万元,补助期限为2年。对出站后留(来)晋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子20万元安家费、10万元项目资助。
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可直接参评高?技师或高?工程师。对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8万元、3万元补助。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和生活补助为税后所得。(落实单位:省委人オ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