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人才补助政策,玉溪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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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多措并举培养本土人才

玉溪启动“兴玉英才计划”培养选拔工作,主要致力于培育本土人才。截至目前,玉溪共评选出“兴玉英才计划”奖项30人。而此次在《意见》的“*”培养专项中明确“拓展‘兴玉人才计划’培养拔尖人才”。在原有“兴玉产业领军人才”“兴玉信息化及信息产业拔尖人才”“兴玉教学名师”“兴玉技能大师”“兴玉文化名家”“兴玉名医”基础上,新增了“兴玉优秀企业家”“兴玉乡村振兴人才”和“兴玉社工人才”等三类重点行业拔尖人才,并将配套给予入选者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助,同时纳入市委联系专家库,享受专家体检、疗养等服务。

激励培养高端人才。行政、工资关系隶属玉溪市,新入选国家级奖项、云南省“*”和“*”奖项的各类人才和团队。除省级以上奖励外,市级再分别给予入选(获奖)个人或团队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目前,我市有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6个。未来5年内,玉溪将评选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0个,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今年我市举办了首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涌现出一批本土青年众创人才。自此《意见》配套了相应政策,今后,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对在我市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人才或团队给予奖励,以期通过创新创业大赛培养众创人才。

此外,《意见》明确玉溪还将组织开展市级产业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扶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人才,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实施对口研修培养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打造玉溪“高创园”聚集高层次人才等举措,激发各类人才服务创新驱动,奋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玉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储??包罗万象广纳专业型人才

在引进高端人才和培育本土人才的同时,玉溪同样重视专业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意见》不唯学历、地域,广开引才路,针对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和初级工以上等级证书的人才,35岁以下(硕士生和博士生放宽到40岁),可“零门槛”按需在玉溪(七县二区)城镇落户;针对非玉溪籍引进落户的毕业生,从落户次月起,6个月内按照全日制博士生(含博士后)每月3000元、硕士生每月25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专科生每月1000元和中专生每月500元发放生活补贴。

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及科技人员到玉溪高新区及“双创园”创业,租赁场地并正常经营的,经申报核实,给予三年创业场所使用费减免。目前,玉溪已建成“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等12个创业孵化平台,其中省级众创空间5个、省孵化器1个,有较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同时,在玉溪办理工商登记满6个月以上,经考核达标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自主创业开办费补贴,并协助申报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意见》明确了储备玉溪战略后备专业人才的相应激励办法,鼓励在职干部参加专业化学历教育,对获得“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给予本科2万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万元奖励,博士研究生4万元奖励。同时,将通过外派学习和人才工作大讲堂等形式,开展干部人才队伍培训。

《意见》首次对本土优秀学子明文奖励,鼓励玉溪籍优秀学子回玉创业就业。玉溪籍学生考上大学或到国外留学(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A类“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奖励2万元、B类“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奖励1.5万元,普通院校毕业生1万元,专科院校毕业生5000元。

实施“兴玉回归”工程用好“乡贤”人才。每年安排100万元,建立“玉溪籍在外精英人才”信息库,吸引玉溪籍在外精英人才“回乡”支持家乡建设。同时,每年安排100万元鼓励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和农业系统等承接在外云南籍各类专家联谊会和争取智力支持。

“切蛋糕”明确责任强督查重落实

人才引进培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县区和多部门,《意见》出台附《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以“切蛋糕”的形式明确了27项新政的责任落实单位,要求各单位制定细化承接新政落实的配套办法措施,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在9月25日启动仪式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分别签订了《玉溪市人才工作项目清单管理责任书》。

根据责任书的项目清单,市人才办将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季度为单位对责任部门落实项目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的,终止相关经费补助或资助,以“抓推进、勤督查”将《意见》落实落地,确保新政落地不走样,为玉溪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