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才补助政策,贵州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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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对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紧扣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着力建机制、搭平台、抓渠道、强项目、优服务,坚持以优惠政策措施引才,打造知名品牌聚才、实施重点计划揽才、优化服务保障留才,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全省上下一盘棋、联动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明显,贵州重才引才、惜才爱才好声音持续叠加传播,“‘黔景’无限好、‘贵漂’正当时”逐渐成为海内外人才共识,全省各地陆续吸引了一大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落地贵州发展,为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近年来,我省出台的一些引才政策措施,在全国仍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且一些引才平台品牌在全国乃至海外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但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引才工作,除了要不断优化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外,更为重要的,还在于我们如何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把一些好的引才政策措施用好、用足、用出成效,如何去充分利用好各类引才平台载体,真正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1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

该计划是2013年贵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前,我们已先后完成6批百、千人才的评审认定工作,先后引进了120多名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包括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马歇尔,从事幽门螺旋杆菌研究】和2名中科院院士(张钹院士、童庆禧院士)。

这些人才,大多掌握了所在行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在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依据

1.《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

2.《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号)

3.《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号)

申报条件

申报人按创新类和创业类两大类别作划分,相应的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服务年限、申报条件、认定条件等作了细化和明确。《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号)分为总则、申报推荐、评选条件、评审认定程序、跟踪考核、附则共六章42条,涵盖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跟踪考核全流程相关环节、资格条件、标准水平及考核指标等。

评审流程

支持措施

1.对入选“百”层次的,引进当年给予每人100万元奖励,入选“千”层次的,引进当年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第二、第三年度期满考核认定为“优秀”的,继续给予一次性年度奖励,资金直接兑现给入选人才个人支配,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2.所在单位或园区配套提供工作场所、必要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和分别不低于100、120平米的住房。

3. 与两院“院士”相同的医疗照顾待遇,直接纳入省委保健办管理。

4.优先推荐政府特贴及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积极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国家“*”“*”专家候选人。

5.优先推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同等申报科技项目和科技奖项;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6.可聘为省政府科技顾问,授予“黔灵科技贡献奖”称号,给予100万元奖励。

7.可优先参加省级创新人才团队评选,所获经费由领军人才掌握使用。

8.所在单位可优先参加省级人才基地评选。

9.妥善解决其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2贵州省重大科技技术榜单制

该项目由贵州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对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重大技术项目研究方向,由省级科研专项经费提供1000万元科研资金,对年度技术榜单的首席科学家给予100万元年薪。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我省先后共发布7批16个榜单,项目引才成效明显。其中:大数据榜单项目先后吸引或引进了一批*特聘教授、国家杰青获得者、国家*等方面专家来黔开展科研合作。

3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2013年,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5号),明确规定,对贵州省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以及经认定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在编制管理、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科研服务等11个方面提供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

在推进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贵州省人社厅一方面开辟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打破职称评审固有时间限制,每年上半年专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从省外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专项职称评审。

另一方面,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在第一个聘期内可直接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凭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此外,在每年的人博会上,贵州省人社厅还专门针对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引进“绿色通道”,简化招考程序,集中开展事业单位现场评审引聘,为我省各级事业单位高效、便捷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特殊专业人才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引才成本。

4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计划

2001年,国家人社部启动开展了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计划,贵州省比照国家做法,同步实施了这项资助政策。2018年,为积极抢抓新一轮“海归潮”机遇,贵州省人社厅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及时研究出台了《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黔人社通〔2018〕271号),决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黔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而且资助金额也从过去的重大项目10万、优秀项目5万、启动项目3万元,分别提高至30万、20万和10万元。

5卫生健康人才“银龄计划”

2017年,贵州省卫健委实施退休医师返聘“银龄计划”,旨在大力引进东部地区退休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到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同时也推动省内退休医疗专家到基层工作。

引进人才在引进期间,除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医疗、住房、疗养以及旅游优惠待遇,具体为:

1.在医疗保障方面,对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外医疗卫生专家,和曾在全国知名医疗卫生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或者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享受门诊绿色通道及干部病房住院标准待遇,安排在省级保健基地医疗机构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对于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专家,由用人单位安排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2.提供住房保障(不少于60平米的周转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3.每年安排专家疗养。

4.在旅游优惠服务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发放《援黔医疗卫生专家旅游优惠证》,享受相关省内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6实施“黔归人才计划”

这一项目主要是由贵州省科协牵头组织开展,各市州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是围绕大数据、新医药、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以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高校学子等为重点对象,采取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方式,动员吸引国(境)外、省外黔籍优秀人才,回黔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或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成果转让等。截至目前,“黔归人才”信息库入库人才已达24万余人。

7发放人才津贴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贵州省对不同层次的人才发放津贴。其中:

对在贵州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发放人才补贴1万元;

对国家“*”专家、教育部“*”以及相当层级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

对贵州省管理期内核心专家、省管专家,每月分别补贴4000元、1200元;

对高级技师每月补贴500元;对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分别补贴800元;

对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正高职称专家、博士,每月补贴1000元。

此外,对引进到贵州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省财政连续两年向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费5万元。

人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发放人才住房补贴

按照《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规定,对全职引进并在贵州省服务五年以上的“两院”院士,国家“*”专家、教育部“*”以及相当层级专家,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柔性引进的上述人员,分别按不少于200平方米、120平方米、80平方米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9给予立项支持

按照贵州省科技厅出台的《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黔科通〔2012〕114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对新引进并未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每名博士,优先安排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同时, 对引进到贵州省建立的各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专项经费补助,并在创新项目立项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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