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签证办理地点在哪里及办理流程时间所需材料
先办护照才能签证
一、主办机构: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审批事项名称:普通护照办理
三、申请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四、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审批范围和条件:1、非公务原因出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商务等申请普通护照。
2、换发或补发护照:(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4)护照遗失、被盗;(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其他情形。
3、办理加急情形:(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4)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4、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签发
六、申报材料:
1、本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办证现场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进行现场人像采集。
3、护照换发:提交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损毁补发:提交损毁护照。
5、护照遗失补发:提交报失证明或书面情况说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7、加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出国朝觐、劳务及涉外收养儿童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赤峰市公安局及所属旗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公安厅审核、制证(公安厅审核、制证时限为4日)。
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证;护照加注:20元/证。
九、咨询电话:
0476-8838505
十、投诉电话:
0476-8341007
十一、受理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6号赤峰市公安局一楼西侧出入境办证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