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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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物业费每月0.5-4元/平方米,停车费也有规定了!
湖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
《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
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今天,赶快来了解详情吧!
据悉《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等方面、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做出了规定,强调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并且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清单》规定
交通服务费方面
机场航站楼配套停车场按小时收费8-50元/小时,按次收费10-15元/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事业单位停车场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
按次收费白天每次不超过10元,夜间每次不超过5元。
公立医院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
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不超过5元/小时。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费不超过3元/小时。
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城市繁华区域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2元/小时。
同时,高速公路拖车费按照车型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方面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每户不超过1800元。
有线数字电视主机基本收视费,长沙、株洲、湘潭城区24.5元/月,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月,其他市县区24元/月。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方面,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
法医类司法鉴定,按照不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80?3600元,鉴定人出庭误工补贴每人每天400元。
湖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录清单公布了湖南定价的具体范围,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应按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做好本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