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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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已于近日发布
《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等方面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做出了规定
《清单》中强调
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
每平方米每月0.5元?4元
《清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交通服务费方面
机场航站楼配套停车场按小时收费8-50元/小时,按次收费10-15元/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事业单位停车场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按次收费白天每次不超过10元,夜间每次不超过5元。
具体说来
公立医院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
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
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
不超过5元/小时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费不超过3元/小时
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城市繁华区域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
夜间不超过2元/小时
同时,高速公路拖车费按照车型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
在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方面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每户不超过1800元;有线数字电视主机基本收视费,长沙、株洲、湘潭城区24.5元/月,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月,其他市县区24元/月。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方面
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法医类司法鉴定,按照不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80-3600元,鉴定人出庭误工补贴每人每天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