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重庆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那么,重庆就土地流转做了哪些努力,有出台了什么政策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确保土地承包基础数据准确
为了与国家标准接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6年起,在充分尊重和运用我市2010年率先全国开展的确权颁证成果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209号)。
目前,全市各区县正按照“五项深化”(基本农田到户上证;高标准农田补图上证;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化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五项完善”(完善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并调处好矛盾纠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完善确权登记信息;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确权登记档案)的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将有效解决实际承包地块与登记簿、承包合同、证书面积不相符,以及证书管理中存在的收回作废证书、变更记载不及时等问题。
预计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将为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产权基础。
2、加强土地流转资料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等资料是证明土地流转行为依法有效和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市农委、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全市统一的5种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式样和4种文书格式,并在全市进行推广,为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加强土地流转资料管理奠定了基础。
全市正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工作为契机,抓好管理服务网络和流转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建设,通过有效提升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质量,指导流转当事人完善必要的登记清册和相关手续,依法依规落实土地流转备案制,开展流转交易鉴证和合同鉴证服务,加强土地流转资料归档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建立土地预流转机制
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预流转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前期各项工作,是有效解决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提高流转土地整体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全市已有很多地方都在土地流转中采取了政府和流转服务机构提前介入提供前期服务的工作机制。
我市各地正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解决流转土地“插花地”等问题的探索。江津等区县通过开展流转土地资源整合、引导农户自愿“换地”、建立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为有效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流转土地不成片等问题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目前,我市正在对各地探索的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并适时予以推广。
4、建立市场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的重要抓手。
市政府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纳入了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市政府《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41号)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重庆土地交易所,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平台,有效整合技术和力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综合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实现公平、公开流转交易,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先后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67号)、《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7号)。
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规范运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2016年底,我市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建成市级交易平台,通过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一并运作,整合现有农林交易平台等方式,建成了31个区县交易平台。
同时,市级交易平台完成了农村产权在线交易信息系统一期开发建设,可为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多项服务。
为了切实有效推进全市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又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要内容。
市农委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到2016年末,全市已有32个区县、898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分别占涉农区县、乡镇的84.2%、93.6%。
目前,各区县正按照“机构健全、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到位、流转顺畅”的要求,推动建立村有站、乡镇有中心、区县有市场,符合市场化方向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等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合同指导、合同鉴证、分级备案等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