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危房改造政策,湖南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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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具体方案尚未公布,请参照往年公布情况!

根据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改造任务。

2017年全省完成1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2.97万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至2019年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二)补助标准。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只支持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为2.448万元(含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扶贫专项资金)。市州和县级财政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整合,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它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根据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农房危险性鉴定。

各地应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制定简单易行的鉴定办法,开展农房危险性鉴定,避免出现将安全农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C级危房鉴定为D级危房等过度鉴定现象,填写农房危险性鉴定表(详见附件2)。少数难以鉴定的农房,可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二)精准核实存量危房。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改、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清理整改情况,及时核实并修改完善今年上半年核查的存量危房信息,确保不遗漏一户、不重复一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和纳入2017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房不纳入存量危房统计。县级存量危房明细表和汇总表应由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提交县级存量危房汇总表(附件3-1)、明细表(附件3-2)和市州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存量危房核实后,各地应对照核实的存量危房信息,及时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变更、修改危房信息,做到县级存量危房明细表和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存量危房信息一一对应。

湖南省危房改造政策及补助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