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上海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根据11月8日的上海新闻报道:今后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将按照1:1进行配比。也就是说一张房产证最多只能配置一套安置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该改变是希为了使得安置房源能够得到更加合理的使用率,避免空置空关。当然,这对于属于将来被拆迁地块的居民来说,可能并不是一个利好消息。该政策施行前的情况是:一个房子里可能住着几个兄弟姐妹,有好几户人家,拆迁的时候可以得到好几套安置房。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小编就曾经遇到过一幢房屋被拆迁分得七套房的例子。而该政策施行后,一个房产证将最多只能分配到一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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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之前上海市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居住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被征收人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从该条规定中,并没有确定征收安置房源按1:1配比,因此一证分多房的现象比较常见。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征收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价格补贴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按期签约、搬迁的还有按期签约、搬迁奖励。
有网友说,该政策施行后上海再无拆二代,而小编只想说,虽然只能分得一套房,但是拆迁利益也是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