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解志愿盘点了具体信息如下,一起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