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20年度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提出将高质量完成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高品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高水平构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体系,高标准助推市政园林行业健康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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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突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强化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群众参与,实施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试点省建设要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项目生成、社会力量市场化参与、动员群众共建、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示范。
强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力争到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零填埋”。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0个以上,启动200个商业街(居住小区)“定点定时”投放清运试点,分类覆盖面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处理能力2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县县全覆盖。新(改、扩)建生活垃圾中转站100座以上,新购置运输车辆600辆以上,鼓励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支持金华开展垃圾革命试点。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和停车设施建设。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管理办法,开展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推动“海绵+”理念在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环节全闭环贯彻落实,全省新建成海绵城市18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主城区停车位1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5万个以上,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大力推动智慧停车建设,助推停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省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以上,新增污泥处理能力3000吨/日以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雨污分流管网600公里,建设雨水管网600公里,清淤排水管网200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10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出台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大力推广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加快建立“厂网一体”长效运管机制,加强污水处理厂源头管控,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
大力推进城市供节水能力建设。全省新建(含开工)和改造(含开工)供水能力120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850公里。出台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摸清底数、明确责任、规范运维,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推广城乡居民用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全省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居民90万人。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缺水型城市不低于20%。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积极推进各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城市,特别是督促指导温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持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全省主城区新开工建设快速路20公里,续建200公里,建成40公里;新增主城区联网路20条;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0公里以上,城市(县城)新增城市道路260公里以上。因地制宜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共同沟建设,全省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0公里以上,建成15公里以上。推广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出台管线强制入廊及有偿收费等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