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银川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银川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5、购买的二手住房竣工年代不得超过20年。
贷款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宁夏区内户籍)等有效居住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如系单身须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4、贷款人单位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上填写贷款人固定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6、宁夏区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明细流水账、信用情况证明及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公积金提取协议;(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7、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银川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1、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
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首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住房的
须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申请有效期限为过户之日起一年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贷款流程
1、职工持以上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
5、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放款通知单(未婚、离异、农业户口、共有产权的须在银川市公证处办理贷款公证)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75%,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5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70万元,但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十倍。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增房补差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值或增房补差的75%;二手房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50%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2.75%;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