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买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在廊坊买房限购政策解读
河北廊坊买房限购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廊坊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人行、银监部门要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3.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贷款。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这些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分析指出,交界地区住房供不应求,则房价上涨;如果供过于求,则房价下降。而这次河北发布的政策,提到会增加中小户型商品房供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界地带住房的供求矛盾,有利于房价稳定。但对容积率的限制,也从另一面上控制了商品房供应。
据了解,廊坊市上一轮房地产市场限购调控于2016年4月1日发布,出台九项措施稳定环京区域房价,“廊九条”中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仅包括廊坊“北三县”和固安县。而此次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在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和固安县等环京四县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再加入房价上涨幅度较快的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永清县。
廊坊此次购房政策,规定包括此前热门的北三县在内,在认购首套住房方面,外来人口都需要按照五成的首付比例购房,这样对于外来人口的购房实际上是有较大的影响的。而对于本地户籍的人来说,购房方面的压力相对小,或者说此次政策主要是针对外来的购房需求的。
另外相对比较宽容的一点政策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实际上如果取得了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那么有社保缴纳记录,就可以参照廊坊本地户籍的购房者积极进行购房。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上也说明对于外来购房者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购房资格认定的方式。
而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首付比例提高以后一定程度上会使得购房方面的压力增加,当然如果后续控制房价的压力继续增大,那么实际上还是会存在一种可能,即公积金贷款会优先给予首套购房者。换句话说,后续可调整的政策空间还是存在的。
对于廊坊此类政策,近期不排除部分房屋买卖会面临毁约的现象。所以既然影响较大,那么建议近期对于一些购房买卖的纠纷现象中,如果合同或者其他材料确实可以证明近期本身有正常的购房机会,但因为政策调整而要毁约,建议采取比较灵活的处理方式,不以增加购房者负担为主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