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住房类
南通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公有住房
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提取
a.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b.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
2.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a.户口迁移。
b.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c.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
3.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a.偿还个人债务
b.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购房类
1.购买商品房
2.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3.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4.《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家庭成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取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有效证明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可免提供未婚证明,在读大学生未婚证明可由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出具)。
住房类
购买二手房
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3、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4、购买公有住房
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改专用票据。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家庭成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有效证明(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可免提供未婚证明,在读大学生未婚证明可由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出具)。
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提取
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件。
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的,提供退休证、身份证件。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符合上述情形(二)的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2.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定居签证证明。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有效证明或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
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的,提供调令或与新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提供调令或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总公司人事部门的出具的工作调动的证明。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提取
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残疾证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判决书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由他人代办申请提取的,除提供代办人、申请人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代办人应同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或者经本人签字的服刑管理机构鉴证的委托书。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偿还个人债务的,提供法院判决书。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手续须由本人办理。本人不能办理的可由法院执法人员经办,法院执法人员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等。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户籍证明(农村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职业注明为粮农的家庭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界定户籍性质证明等),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供户口簿,且户口簿与其身份证上居住地址一致,皆为农村居住地(需注明“*街道*镇*村*组”),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户籍所在地性质的界定可参照《农村地名库》。
本行政区域以外的外来择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低于1000元的,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供死亡证明、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以上留存的材料须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签字),同时出具书面申请。
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超过1000元(不含)以上的,必须提供《公证书》。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流程
1.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2.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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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住房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
2.拆迁安置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款总额。
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费用。
4.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间内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5.租住住房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额度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以上的部分,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金额。
6.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的,申请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金额;房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7.多人合租住房的,共同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的金额。
8.火灾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住房损失总额。
9.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的债务、应支付的房款
全部提取
(一)离休退休;
(二)出境定居;
(三)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五)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六)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八)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温暖提示
1.在租赁期间每年可提取一至两次
2.租住住房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