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年陕西不动产登记最新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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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的通知(陕办字〔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14项落实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月22日

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陕办字〔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省委确定我厅牵头的重点改革任务

(一)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相互融合,强化市县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

  在富平县入选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的基础上,全省选择眉县、延川县、石泉县、南郑县、杨陵区等5个县区进行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县区制定《关于推动市县“多规合一”改革方案及县城总体规划框架思路》,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多规合一”规划成果进行指导和审查。指导各试点县区在“多规合一”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推进规划管理的信息化管理。(规划处牵头)

二、省委确定我厅参加的重点改革任务

(二)推进关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复制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创新区域建设,统筹整合科技资源,带动关中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加强规划管控,推进城市特色风貌建设。做好关中城市群规划、沿黄城镇带规划、“十三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对《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配合有关厅局推进关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规划处牵头)

(三)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和融资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召开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培训、经验交流和安排布置。(城建处牵头)

(四)探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围绕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多部门联合推进,加快构建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清洁能源利用,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利用和严格环境监管为框架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各市、县完成村庄垃圾专项治理规划,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各市规划于6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村镇处牵头)

三、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我厅牵头的改革任务

(五)完善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西安市为重点完善住房管理信息化系统,督促西安市通过对住房管理信息系统现状进行调研、制定方案并展开实施,对西安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验收及评价。(房产处牵头)

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我厅参加的改革任务

(六)推进公共资源管理和交易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有关厅局制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方案,完成涉及资源交易的各有关部门内部清理整合,搭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管办牵头)

(七)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指导各地尽快建立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库,向全社会推介,引导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一定专利技术、经济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进入陕西。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共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出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试点推进工作。(城建处牵头)

(八)健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配合有关厅局研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责任、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试点,配合省环保厅出台《陕西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方案》。(城建处牵头)

(九)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建立源头严防制度体系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配合有关厅局研究制定我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和制定环境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增长的指导意见。(城建处牵头)

(十)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全面完成陈年生活垃圾清理。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乡镇转运场(站)覆盖率达到70%,6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村镇处牵头)

(十一)制定出台我省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及配套政策。配合有关厅局制定出台我省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及配套政策,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房产处牵头)

五、我厅自主开展的改革任务

  (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简化行政审批要件,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系统。积极完善“一厅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化审批内部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法规处牵头)

(十三)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革。积极推广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化安置,上半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的“租赁型保障房、购置型保障房、共有产权住房和棚户区安置住房”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利用社会房源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年内出台收储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好《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上半年出台试点方案。(保障处牵头)

(十四)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建筑业诚信体系和动态监管体系,年底前实现省部两级数据库实时连接。扎实推进建筑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试点,边试点边完善,检验系统运行和各项制度措施的操作性,确保明年在全省推行。进一步完善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配套制度措施,推进《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实施方案》落实,完善建筑工人劳保费补贴等配套措施,适时启动试点工作。(建管办牵头)

  各项改革任务牵头处室要认真落实我厅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时间进度安排,全面建立改革任务台账,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及时将改革工作成果报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纳入各处室今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发展处要根据省委改革办、经济生态组改革办工作要求,及时跟踪督促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我厅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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