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读:青海省年房地产去库存方案
解读:青海省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方案
据悉,为实现年度去库存任务,我省从2017年起将去库存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地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同时提出八大方面25条具体措施。《方案》提出要合理确定商品房供应规模,各地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商品房库存情况,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低于12个月的地区,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在土地供应计划中适当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满足城市规划条件下,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方案》要求控制商业地产发展规模。商业用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直至停止2017年度商业开发用地供应。同时,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要求今年底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方案》明确,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我省推进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对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和租赁方式,储备和掌握部分住房资源,为多元化引进人才提供一元化住房保障,灵活有效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提出,要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相关新闻】
铜川市深化供给侧改革多举措助推房地产去库存
2017年,面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铜川市坚持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思路,通过控制商品房增量、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鼓励农民工等群体进城购房等多种措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一是控制商品房供给增量。按照中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铜川市去库存优结构意见,继续落实房地产交易税费优惠政策,对库存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暂停土地供应,对已供地未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房地产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调整土地用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多层房屋施工进度须达到主体封顶,高层及小高层施工进度完成主体高度三分之二以上,并提交项目施工形象进度证明资料。提高住宅综合品质,满足群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
二是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利用中省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存量商品房给予每套8000千元奖励和以购置房源形式搬迁至新区或北市区安置给予每户1万元和5000元搬迁补贴的优惠政策,鼓励被征迁群众选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推动消化全市库存。继续用好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中心,鼓励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确保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截至目前,已有785套商品房进驻选房中心,69套被棚改征收户选购。
三是拓宽住房销售渠道。降低保障房申请准入门槛,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贫困人口纳入。对在铜川工作生活的优秀专业人才,给予相应住房优惠和住房保障。把去库存与人口城镇化、农民工进城落户、回铜创业大学生、“人才房”等结合起来,鼓励农民工等群体进城购房,解决好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全年完成省上下达的商品住房可售面积净减少量3万 ,实现库存规模减少4%的目标。
四是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探索建立健全购房与租房相结合、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补充的住房制度;搭建住房租赁市场服务平台,减免收费、鼓励企业让利等措施, 鼓励有条件的房企拓展租赁市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向养老、旅游、文化地产等方向发展转变,多元化经营,促进市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