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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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离婚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张家界离婚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张家界离婚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张家界离婚办理地点
张家界市民政局
地址:子午路192号
电话:(0744)8222915
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
地址:永定大道253
电话:(0744)8222525
慈利县民政局
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
电话:(0744)3237099
武陵源区民政局
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电话:0744-5618338
张家界离婚办理限时及费用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