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产假最新规定,最新产假多少天怎么计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各地最新法规内容,解志愿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最新的2022年辽宁产假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
辽宁产假158天。
辽宁地区产假:
加大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力度,除享受法定的假期外,产妇配偶享有护理假20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沈阳女职工正常分娩单胎158天,每多生育一个加多15天;剖宫产、难产单胎173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享15天;4个月及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享42天;28周及以上(含28周)引产、死胎享42天。
全国多地延长婚假、产假、育儿假
江西省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之前版本相比共修改36条,删除19条,增加4条,在优化生育政策、完善支持措施、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不少改变。51酱挑重点讲。
优化生育政策
尽可能放开生育限制,如扩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记;
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
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完善支持措施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四川省
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产假图片
贵州省:
9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决定》,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安徽省: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天津市:拟增加婚假、产假、陪产假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胎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26日回复称,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之前已有多地发布三胎鼓励政策,比如给到育儿补贴,购房扶持等,目前各地开始探索更多的政策扶持,比如从假期方面给到支持,未来打工人将有更大的权益,实现职场和家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