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稳岗补贴政策,海南稳岗补贴做账及会计分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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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稳岗补贴政策解读,稳岗补贴是什么

1、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据是什么?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稳定岗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年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2月5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哪些企业可以申领稳岗补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请领取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上年初、上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实际缴费职工人数为准。上年初是指上年度1月份,上年末是指上年度12月份。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领多少稳岗补贴?

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4、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领稳岗补贴?

(1)符合条件企业公示

每年3月下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符合申请领取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企业的基本信息(含:企业名称、上年度1月份参保人数、上年度12月份参保人数、上年度净裁员率、本次可领取补贴金额、申领时间以及受理稳岗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受理稳岗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核。未被公示企业,如认为本企业符合申请领取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的,可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复核情况予以答复。

(2)企业申领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申领一次上年度的稳岗补贴。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0、1、2、3的在每年第2季度,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4、5、6、7的在每年第3季度,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8、9的在每年10、11月份,向受理稳岗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补贴。受理时间截止至每年的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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