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及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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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从2016年10月1日起,将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刻制备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据悉,江苏于2014年3月全面实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等不合理限制。此外,江苏正在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杨卫东说,在2015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江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登记和公章备案等手续。今年10月1日开始,江苏省将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在全国普遍实行‘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江苏将公安部门实施的公章刻制备案纳入此次改革范围,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推动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给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南京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张?称,此次改革是“三证合一”的延续,不会增加企业任何负担,而是依托现有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和传输方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息在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公安等部门间的交换传递和共享应用,这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也就是说,今后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等数据我们可以直接实时传递,企业年报报送截止后,数据可实现批量传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监管。”张?解释道。

据了解,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负责保管这套档案,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登记和公章刻制备案等手续。对于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且已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统计或公章刻制备案的企业,原发证照继续有效,从2018年1月1日起,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

一、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验证报告原件;

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

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

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法人照片一张;

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9、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年检报告表(工商部门提供);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

1.年检报告书(工商部门提供);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需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股份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需提交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