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及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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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京市提出“证照联办”许可模式以来,房山区市场监管局于今年8月推出对本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探索试行“一区一照+证照联办+告知承诺”许可模式改革,即符合办理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准入即准营”。

其中,“一区一照”是指在法律法规未做出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市场主体在房山区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可以选择一个“总店”作为本区的管理机构,新门店办理营业执照时,只要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提交合法有效的经营场所文件,可不再办理单点营业执照,将门店名称和经营场所记载于“总店”营业执照。

“证照联办”是指在《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资源库》内的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企业及其直营连锁门店提出营业执照设立、变更申请时,可一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对其经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将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送达申请人。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违反承诺的后果,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3.由市场服务管理部门代办。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来京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三、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四、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到哪里去办营业执照?

㈠如果您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请您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港澳台个体工商户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㈡如果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执照,请您到经营场所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㈢如果您办理各类企业的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您应到企业住所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市商务委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5.外国投资者举办的投资性公司;

6.投资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上述应由市局登记但住所位于通州区的企业,请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市级企业登记服务平台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