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买房贷款政策,曲靖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政策比例是多少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大供给侧改革去库存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该中心积极行动,及时调整出台了新的政策。在提高贷款额度上,夫妻双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70万提高到80万;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提高到40万。在缩短申请贷款时限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制上,由原来的145平方米以上贷款额度按照购房价值的70%测算和145平方米以下贷款额度按照购房价值的80%测算,统一调整为按购建房价值的80%测算。
曲靖市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一)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未满6个月且未连续正常缴满6个月,或者连续欠缴1个月以上的。
(二)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近6个月内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三)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签订了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的,间隔不满6个月的。
(四)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在金融部门贷款2年内单笔分期还款方式的贷款逾期连续3期以上(含3期)或累计6期以上(含6期)的、2年内金融部门信用卡单笔连续逾期6期以上(含6期)或累计12期以上(含12期)的。
(五)夫妻任何一方在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
(六)抵押人年龄加贷款年限超过70年的。
(七)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的,申请人在5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不是房屋产权人之一的。
(九)夫妻任何一方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十)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合计已达2次及以上的。
二、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
(一) 提供登记日期在1年内的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作为购房依据申请贷款(手工备案合同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除此之处,还需提供以下2种方式的任意一种证明该房屋的真实性:
(1)房产信息已实现网络共享的,提供该房屋查询网址。
(2)房产信息未实现共享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的电话、房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关于此房产的全屏信息电子照片及打印件1份或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四)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各1份(由借款申请人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
(五)申请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Ⅰ类银行卡(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任意一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售房人账户(开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发企业名称、收款账号、开户银行)
(七)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
1.提供曲靖辖区可抵押的房屋(住房/车库/商铺)作为抵押物,需提供所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抵押物所有权人为非借款申请人的,还需提供抵押物所有权人婚姻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担保。担保人必须为曲靖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夫妻双方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信用良好,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达到5万元,与被担保人在同一缴交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保证人信用报告1份。
⑵保证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⑶保证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⑷保证人夫妻双方与借款人同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签订保证合同2份。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自愿委托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
(八)申请贷款额度上限
1.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缴交公积金且均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70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35万元)。
2.夫妻双方只有其中一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为所购房屋产权人的或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只有一方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20万元)。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以主借款人确定。
4.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
5.第1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80%,第2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70%。
6.除上述5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以及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九)申请贷款年限
1.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最短1年,最长30年(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贷款年限男性不超55岁,女性不超50岁)。夫妻双方以年龄先到一方确定贷款年限。
2.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长10年。
(十)贷款利率
1.1? 5年 年利率:2.75% 。
2.6?30年 年利率:3.25% 。
3.第二次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4.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每月偿还均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
2.等额本息(利率不调整的情况下,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息)。
3.利随本清(仅限1年期贷款,可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贷款期限满1个月后,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额还款。
(十二)房屋价值认定
按揭贷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载明的购房金额认定购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另外提供抵押物的,以商品房备案合同载明的购房金额认定购房价值,以抵押物评估价值认定抵押物价值(提供3年内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可以不再另行评估,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载明的购房价格作为抵押物价值)。
(十三)、贷款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所需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
2.申请人自愿选择担保方式。
3.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审核资料并录入系统。
4.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复核柜员复核。
5.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终审柜员终审。
6.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处签订借款合同。
7.办理房产抵押或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预告抵押(曲靖主城区的房产抵押手续由公积金窗口统一办理,其他各县(市)区按当地要求办理,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预告抵押手续)。
8.贷款发放(抵押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抵押登记证后,公积金窗口办理放款手续)。
三、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
(一)提供签订日期在1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作为购房依据申请贷款。
(二)买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买卖方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四)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各1份(由借款申请人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
(五)申请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卡(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任意一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售房人账户(售房人委托银行Ⅰ类银行储蓄卡)。
(七)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
原则上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
(八)申请贷款额度上限
1.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均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70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35万元)。
2.夫妻双方只有其中一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为所购房屋产权人的或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只有一方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20万元)。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以主借款人确定。
4.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
5.第1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80%,第2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70%。
6.除上述四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以及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九)申请贷款年限
1.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最短1年,最长30年(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贷款年限男性不超55岁,女性不超50岁)。夫妻双方以年龄先到一方确定贷款年限。
2.选择自然人担保的,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最短1年,最长10年。
(十)贷款利率
1.1?5年 年利率:2.75% 。
2.6?30年 年利率:3.25% 。
3.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每月偿还均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
2.等额本息(利率不调整的情况下,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息)。
3.利随本清(仅限1年期贷款,可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贷款期限满1个月后,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额还款。
(十二)房屋价值认定
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发票)载明的计税金额认定。
(十三)、贷款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所需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
2.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审核资料并录入系统
3.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复核柜员复核
4.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终审柜员终审
5.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处签订借款合同
6.办理房产抵押
7.贷款发放(抵押取得他项权证或预告抵押登记证后,公积金窗口办理放款手续。)
四、自建房贷款
(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或选址意见书)(有一证在1年内)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作为建房依据申请贷款。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四)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各1份(由借款申请人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
(五)申请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卡(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任意一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施工方账户(施工方名称、收款账号、开户银行)。
(七)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
1.提供曲靖辖区可抵押的房屋(住房/车库/商铺)作为抵押物,需提供所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抵押物所有权人为非借款申请人的,还需提供抵押物所有权人婚姻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担保。担保人必须为曲靖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夫妻双方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信用良好,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达到5万元,与被担保人在同一缴交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保证人信用报告1份。
⑵保证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⑶保证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⑷保证人夫妻双方与借款人同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签订贷款担保合同。
(八)申请贷款额度上限
1.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均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70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35万元)。
2.夫妻双方只有其中一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为所建住房主体之一的或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只有一方为所建住房主体之一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20万元)。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以主借款人确定。
4.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
5.第1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建房价值的80%,第2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建房价值的70%。
6.除上述5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八)申请贷款年限
1.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最短1年,最长30年(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贷款年限男性不超55岁,女性不超50岁)。夫妻双方以年龄先到一方确定贷款年限。
2.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长10年。
(九)贷款利率
1.1? 5年 年利率:2.75% 。
2.6?30年 年利率:3.25% 。
3.第二次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4.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每月偿还均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
2.等额本息(利率不调整的情况下,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息)。
3.利随本清(仅限1年期贷款,可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贷款期限满1个月后,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额还款。
(十一)房屋价值认定
自建住房价值按照1000元/?认定,抵押物价值以评估价值认定(提供3年内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可以不再另行评估,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载明的购房价格作为抵押物价值)。
(十二)、贷款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所需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
2.申请人自愿选择担保方式
3.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审核资料并录入系统
4.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复核柜员复核
5.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终审柜员终审
6.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处签订借款合同
7.办理房产抵押(曲靖主城区的房产抵押手续由公积金窗口统一办理,其他各县(市)区按当地要求办理。)
8.贷款发放(抵押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公积金窗口办理放款手续。)
五、按揭贷款
仅限于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项目
(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交款收据原件(手工备案合同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作为购房依据申请贷款。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原件,未婚的到公积金柜台填写《个人信用承诺书》。
(四)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各1份(由借款申请人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
(五)申请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卡(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任意一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推荐保证书》1份。
(七)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
所购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贷款的担保方式转为抵押担保。
(八)申请贷款额度上限
1.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均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70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35万元)。
2.夫妻双方只有其中一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为所购房屋产权人的或夫妻双方都在曲靖市辖区交公积金且只有一方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20万元)。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以主借款人确定。
4.选择自然人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
5.第1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80%,第2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值的70%。
6.除上述四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以及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九)申请贷款年限
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最短1年,最长30年(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贷款年限男性不超55岁,女性不超50岁)。夫妻双方以年龄先到一方确定贷款年限。
(十)贷款利率
1.1? 5年 年利率:2.75% 。
2.6?30年 年利率:3.25% 。
3.第二次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4.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每月偿还均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
2.等额本息(利率不调整的情况下,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息)。
3.利随本清(仅限1年期贷款,可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贷款期限满1个月后,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额还款。
(十二)抵押物价值认定
以所购房屋交易价格认定。
(十三)、贷款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所需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
2.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审核资料并录入系统。
3.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复核柜员复核。
4.资料交至公积金窗口终审柜员终审。
5.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柜员处签订借款合同。
6.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贷款保证金。
7.贷款发放(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贷款的担保方式转为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