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烈属定期抚恤金新标准
从2017年起,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烈属定期抚恤金新标准
从2017年起,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烈属每年2103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1805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年16980元。这是2月1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从10月1日起,提高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后,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年平均提高10%;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城镇年平均提高10%,农村年平均提高45%。
据了解,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达到1330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3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最低提高40元,达到455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500元,农村籍60岁退役老兵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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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上调
3月2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上调,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据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发文,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具体标准为:伤残一级抚恤金每年64140元(原58310元),伤残二级抚恤金每年56780元(原51620元),伤残三级抚恤金每年49420元(原44930元),伤残四级抚恤金每年38910元(原35370元),伤残五级抚恤金每年29440元(原26760元),伤残六级抚恤金每年24890元(原22630元),伤残七级抚恤金每年17890元(原16260元),伤残八级抚恤金每年11550元(原10500元),伤残九级抚恤金每年8420元(原7650元),伤残十级抚恤金每年6300元(原5730元)。
河南整就业补助资金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记者3月25日获悉,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就业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期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开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办法》适当调整了相关补贴标准。将就业技能培训由分类分专业补贴改为按技能等级补贴,原有A、B、C类专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0元、700元、600元,调整为一级/高级技术/4000元、二级/技师/3000元、三级/高级/1600元、四级/中级/1200元、五级/初级/800元。
《办法》还将原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每学期每人1000元,调整为每学期每人1500元;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200元。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000元调整为15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调整为300元。
据悉,此次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由原有的三项扩大到五项,同时增加了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