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婚假国家规定年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那么2017广东婚假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的广东婚假国家规定2017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目前,广东省已完成了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以下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该新条例响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的法律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鼓励待遇,并就合法生育享受的产假待遇进行了规定。
相较于广东省的快速反应,深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上,反应较慢。实际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颁布的前3日,深圳刚刚完成"单独二孩"环境下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以下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该条例仍然保留了晚育的相关待遇。但显然,《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刚施行3天就已不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不久后也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相关规定不符,其适用效力当然也受到质疑。
为了与上位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保持一致,深圳卫生计生委于2月22日向社会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在2月29日之前就条例修订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对经济特区推行全面二孩的假期待遇等进行了明确。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条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但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法律法规,不具有适用可能,故征求意见稿在审议通过前,深圳经济特区并不能适用该条例的任何规定。
因而,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前,鉴于如上立法现实,深圳在婚假产假的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争议,尤其是在上位法修订,对应省级和特区地方性法规新旧交替的特殊时期。鉴于如上特殊情况,本文立足广东省及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对新旧法有关婚假产假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广东婚假国家规定2017
问:广东省新规定出台后婚假天数如何确定?
答:广东省新规定即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删除了晚婚及晚婚假10天的规定,于1月1日起施行。故1月1日及此后登记结婚的,应适用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规定,婚假一律为3天。
鉴于深圳特区《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并没有关于婚假的规定,因而目前看来,广东省新规定出台后深圳职工结婚也仅享受3天的婚假。后面,如果深圳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不涉及婚假的相关规定,则即使深圳新修订的法规通过,深圳职工结婚也仅能享受3天婚假。但如果后面深圳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涉及结婚的假期规定,则深圳职工结婚也需要根据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给予深圳经济特区职工规定的婚假天数。
问:1月1日前已登记结婚的广东晚婚职工,但未休婚假,婚假天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月1日前登记结婚的广东晚婚职工,仍适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的规定,即"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故1月1日前登记结婚的晚婚职工,可享受3天的结婚假和10天的晚婚假,共计13天。
深圳特区1月1日前,并没有关于晚婚的特殊规定,故晚婚待遇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确定,待遇同上,即享受3天的结婚假和10天的晚婚假,共计13天。
拓展阅读??2017年婚假各地都有多少天
2017年福建婚假15天
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2017年山西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2017年河北婚假18天
河北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2017年辽宁婚假10天
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17年青海婚假15天
青海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截止到目前,湖南、天津、广东、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广西、湖北、宁夏、四川等地的新计生条例均没有对婚假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均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