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卓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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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了,小编整理了关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宾市度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告》、《度宜宾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建议报告》和《关于扩面工作实施意见议案》,通报了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实施办法》和市公积金中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宜宾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6个科,下设10个管理部。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比上年新增1家。全年实缴单位3860家,实缴职工23.77万人,1-12月缴存 28.91亿元,同比增长8.65%。当年新开户单位186家,新开户职工19562人,净增单位71家,净增职工4873人。截至底,缴存总额169.78亿元,缴存余额88.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53%、13.20%。

(二)提取:全年提取18.63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4.43%,比上年同期增加24.60个百分点。截至底,提取总额81.61亿元,同比增长29.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比上年新增1家。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52笔23.49亿元,同比增长32.31%、47.5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8.32亿元。

截至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753笔124.26亿元,贷款余额80.94亿元,同比增长11.69%、23.32%、23.0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1.79%,同比增加7.36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截至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6.45亿元。其中,活期3.6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5.6亿元,1年以上定期5.7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48亿元。

(六)其他:截至底,资金运用率91.79%,同比增加7.36个百分点。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5206.05万元,同比增长8.8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277.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9927.4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4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9268.10万元,同比降低44.35%。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7628.97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469.84万元,保证金利息支出99.45万元,其他支出69.84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937.95万元,同比增长65.14%,增值收益率2.95%,同比增加0.9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93.5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47.41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47.4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97.0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97.03万元。

截至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97.09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618.4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852.66万元,同比增长19.65%。其中,人员经费1155.90万元,公用经费91.05万元,专项经费605.71万元。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9.0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内。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1197.0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0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5%。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87%和13.20%。

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73%,国有企业占40.21%,城镇集体企业占2.51%,外商投资企业占0.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7%,其他占1.38%。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17.38%,中等收入群体占63.93%,高收入群体占18.69%。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2450笔18.63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7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5.5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01%,租赁住房占0.80%,其他占3.4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2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5%,其他占11.0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2.1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2%,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936.25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m2以下占52.6%,90-144(含)m2占39.1%,144 m2以上占8.3%;新房占72.9%,二手房占27.1%。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4.2%,中等收入群体占47.3%,高收入群体占38.5%。

2.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8.83%,比上年同期增加29.87个百分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

(二)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比上年新增1家(兴业银行宜宾分行)。

(三)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缴存基数不高于13808元,不低于1380元,缴存比例5-12%。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四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每次均下降0.25%,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还贷压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上3.25%,5年以下(含5年)2.75%。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六)当年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当年发放异地贷款86笔1338万元。无贴息贷款。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贷款政策:1.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职工无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原有购房贷款,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尚有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贷款倍数。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3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3.提高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由月收入的50%提高到60%。4.延长借款年限。贷款期限可延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30年。

提取政策:1.支持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职工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月收入未超过市政府公布最低工资(为1380元)的,可每 12个月提取一次用于住房消费,单职工提取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双职工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2.开展子女购房使用父母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消费。3.调整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主借款人夫妻双方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4.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 12000元。

(八)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1.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目前正在积极调研,稳步推进。

2.网站建设管理情况:按照宜编办和市委宣传部的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信息公开办完成网站整改,加强网站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0月以高分通过全国网站的普查。

3.优化业务流程,健全服务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尽可能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方便。

4.在大厅业务前台公开环境兴市“二维码”测评系统,搭建与职工沟通交流平台,主动接受缴存职工的评价和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5.7月,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签约中心在市中心服务大厅试运行,从此,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也不用跑银行。从贷款申请、手续办理,到贷款发放,职工只需在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内就可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

6、应答民生诉求,服务百姓生活。,市公积金中心将12345市民热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佳绩。全年累计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件197件,群众满意率为100%。同时,市公积金中心主任信箱收到问题咨询670个,答复670个,受理政风行风反映或投诉3件,办结3件,帮助市民解决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以及贷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大大方便了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年先后8 次获得市政务服务中心特别通报表扬。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无。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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